东营社火

2018-07-02 0

分布区域:鹿泉区东南部,距鹿泉城22.5公里的东营村社火多已武术形式来表演。东营社火来源于战争时期。
主要特征:据《获鹿武林志》记载:永乐年间留下的习武习俗。表演所需道具为:三节棍、抢、七节钢鞭、叉、刀、拐、等兵器。表演的拳法分为:洪拳、单拳、回门斗底、小架子等。
鹿泉社火的表演形式一般配乐表演,主要乐器有两样:一是打鼓,直径多在一米以上,声音低沉,宏亮有力,震人心弦;二是钹,多在两幅以上。开演前,先擂鼓开场地,然后按照规定的套路鼓点敲击,表演者或持械或徒手,或一人或多人,单打或对打的形式进行武术表演。表演的节奏快慢相适应,听从鼓点的安排。在清末,获鹿的社火还有古装彩饰社火,即身穿戏衣扮演角色武打,有“夜战马超”、“三战吕布”等。
重要价值:东营社火作为一项民俗表演文化遗产,具有多种价值。文化价值:东营社火是当地重大节日庆典与集会上的保留节目,极具观赏性与艺术性;经济价值:演员通过表演,可获得经济收益;历史价值:东营社火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表演活动,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社会价值:东营社火对活跃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发扬传统民间艺术,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。
濒危状况:近几年政府、街道办投入资金逐渐减少,从习人员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,一些经典动作缺乏老艺人的传授,独有的民间特色正逐步减弱,目前急需建立、挖掘、整理和长效保护措施,以及必要的资金扶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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